女方能否重新向法院起诉分配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从诉讼时效角度来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在该案例中,男女双方协议离婚13年后女方才知道男方有私生子。有私生子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隐藏、转移等可导致重新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男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财产等上述行为,且女方在离婚后13年才发现,就需要看女方发现男方隐藏财产等行为的时间是否超过发现之日起3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超过了,那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虽然女方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男方若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女方可能会因此丧失胜诉权。
二、从证据情况来看
女方要想请求重新分割财产,需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仅仅知道男方有私生子,并不足以成为重新分配财产的依据。
例如,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在离婚时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私自转让给他人,且未将转让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者男方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其他人账户等行为 ,那么女方可以凭借相应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没有这类证据,仅凭男方有私生子这一点,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
综上所述,女方虽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诉讼时效和证据不满足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其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