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通常律师费用是“谁请律师谁掏钱”。这是因为每个人都能自主决定要不要请律师,也能自己决定在请律师这件事上花多少钱。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律师费用会让败诉方来承担。一种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像知识产权被侵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担保权产生纠纷这类案子,法律就规定败诉的一方得给胜诉方支付合理的律师费用。另一种是合同里有约定的情况,如果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写好了,要是因为合同起了纠纷去打官司,败诉方要承担对方请律师的费用,那么在打官司时,胜诉的一方就可以按照这个约定,让败诉方付律师费。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子的情况、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到底谁来承担律师费用。要是当事人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用,就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费用花得合理且必要。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签合同的时候,最好把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写清楚,这样以后万一有纠纷,就能按照合同来办。另外,在请律师的时候,要保留好相关的费用凭证,这样在主张让对方承担费用时,才有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