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一种针对特定罪犯的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坐了一段时间牢之后,如果一直乖乖遵守监狱规定,真心实意地悔悟了,而且大家都觉得他以后不会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就可以考虑给他一个提前出狱的机会,但这个提前出狱是有条件的。
先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服刑过半”就是得坐完原来判刑期的一半以上才行。这个时间从法院判决开始执行那天算起,如果在判决之前就已经被关起来了,那关一天就可以抵消一天的刑期。打个比方,有人被判刑10年,在判决前已经被关了1年,那他至少得坐4年半的牢(也就是(10 - 1)÷ 2 )才有机会申请假释。
要是被判了无期徒刑,实际坐牢的时间不能少于13年,这个时间是从判决确定那天开始算的,判决确定之前被关的时间不能算进去。
不过,不是所有罪犯都能假释。像那些累犯,还有因为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就没这个机会。
如果罪犯想申请假释,得让执行刑罚的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法院会专门组织人来审理这个事儿。要是发现罪犯真的有悔改表现或者立过功,法院就会裁定同意假释。
法律建议: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及其家属,可以多关注罪犯在监狱中的表现,鼓励其积极改造,争取立功机会,为申请假释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执行机关也应严格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罪犯及时办理假释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