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前口头说要把房子给孩子,这种承诺在法律上是不太确定的。因为它只是口头说说,属于诺成行为,也就是双方达成一致就算数,但没有书面证据,法律上要认定它就比较难。
要是父母都承认有这个口头承诺,那可以签个书面的赠与协议,把房子正式赠与孩子,然后去办理过户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像房子这种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就得去办。等过户完成,房子就归孩子了。
可要是有一方不承认这个口头承诺,另一方想让对方按承诺做,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有这个承诺,像找知情人出来作证。要是拿不出证据,这赠与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还有,如果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得处理好。要是离婚时没分割这房子,那就还得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来分。要是签了书面协议后,有一方不配合过户,孩子或者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所以啊,涉及房子这么重要的事,最好还是有书面协议,免得以后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