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却因受贿犯罪没钱退赃,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来详细说说。
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财物,都要被追缴回来,或者由司法机关责令其退还。要是这些财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必须及时返还给被害人。就算犯罪嫌疑人没钱退赃,也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缴违法所得。司法机关有权对受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展开调查,要是发现还有其他财产,就会依法把这些财产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然后通过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来抵缴赃款。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说明有认罪悔罪的表现,这在量刑的时候是会被考虑的。不过,能不能从宽处理,以及从宽的幅度有多大,得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要是犯罪嫌疑人明明有能力退赃却不肯退,司法机关就会认为他没有真诚悔罪,这样一来,从宽处理的幅度可能会变小,甚至可能不给予从宽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为经济困难实在没钱退赃,那他可以把实际情况如实地告诉司法机关,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么做的话,或许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酌情考量。毕竟司法不仅有严肃的一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
给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建议是,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要是有能力退赃,尽量尽早退赃,这样能争取更好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