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买卖或者其他方式,把机动车转让并且交付了,可没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且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那么赔偿责任由受让人来承担。
简单来说,要是车子没过户,不过已经转让交付了,出了交通事故,并且是这辆车的责任,那就由实际开车的受让人负责赔偿。这是因为车辆交付后,受让人能实际控制和使用车辆,享受车辆运行带来的利益,所以也得承担事故后果。
但也存在特殊情形。要是转让人在转让时,明明知道车辆有影响安全驾驶的问题,像刹车故障、安全气囊缺失这类的,还把车转让给受让人,最后因为这些缺陷导致了交通事故,那转让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车辆来源不合法,比如是被盗抢、诈骗得来的,那就更麻烦了,有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责任认定得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