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撤诉,案件受理费的退还得看具体情况。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
要是案件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时已全额交了案件受理费,撤诉后法院会退一半费用。举个例子,立案时交了2000元案件受理费,撤诉后能退1000元。
但如果案件原本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立案时就已经减半交了案件受理费,撤诉时就不会再退费。因为简易程序收费本就是普通程序的一半,既然已经按减半标准收了费,撤诉时就不用再退费。
要注意,这里说的退费只是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比如申请费、证人等出庭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一般不会退费。当事人要是想申请撤诉,得在法院宣判前提出,等法院裁定准许后,才能按规定办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