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会很关心案子什么时候移交检察院。一般来说,公安局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时会通知犯罪嫌疑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得保证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还要写出起诉意见书,把它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交给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开始,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通常会让犯罪嫌疑人知道案件已移交,这能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辩护权。得知案件移送后,犯罪嫌疑人可以尽快和辩护人交流,为接下来的审查起诉程序做准备。
在实际操作中,通知的方式不太一样。有的是直接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有的则通过家属转达。但不管用哪种方式,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了解案件的进展。要是没收到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可以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