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间赠送的首饰该怎么分呢,这里面有不少法律门道。要是一方在婚前就把首饰送给另一方,这一般就成了受赠那一方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就像男方在结婚前送女方一条项链,这送出去之后,财产权利都转移了,送的人通常就没法再要回去。所以离婚的时候,这首饰就跟共同财产没关系,不用拿来分割。
要是首饰是在两口子结婚之后送的,而且送的时候没说清楚只给某一个人,那按照法律,这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结婚纪念日,老公送老婆一枚戒指,没说这戒指就只属于老婆,那这戒指就是两人共有的。离婚时,对于这种共同的首饰,俩人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了,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多照顾照顾带孩子的、女方还有没犯错的一方。
还有一种情况,送首饰的时候明明白白说了就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这首饰就纯粹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人家受赠方自己留着就行,不用和对方分。
法律建议就是,夫妻之间赠首饰,最好讲清楚是送给谁的,留下书面赠与协议之类的证明。这样以后万一走到离婚这一步,也能避免因为首饰分割问题闹得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