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种情况可以通过仲裁来请求终止合同。
1、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没法达成合同原本的目的,就可以申请终止。这里说的不可抗力,就是那些没办法提前想到、没办法躲开,也没办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做出的相关行为等。要是出现这些情况,让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当事人就能去请求终止合同。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时间还没到的时候,如果有一方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主要的债务,或者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这个态度,那也能通过仲裁终止合同。这种提前违约的行为,会让对方没办法实现签合同的目的,所以对方有权利这么做。
3、要是一方没有按照时间履行主要的债务,在对方提醒之后,过了一段合理的时间还是没有履行,对方就能够请求终止合同。
4、当一方不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有别的违约行为,严重到让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这种情况下非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终止合同。比如说,交付的货物质量特别差,根本没法用,就属于这种情况。
5、除了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如果其他法律法规针对特定合同规定可以通过仲裁来终止合同,那就按照这些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