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急突发状况不一定就属于法律上说的不可抗力。按照咱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就是那种没办法事先预见、没办法躲开,而且也没办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2、要确定紧急突发状况到底是不是不可抗力,得从三个地方去判断。先说能不能预见这个事儿,这得看当时大家的认知水平和技术条件啥样。要是在那种情况下,当事人没法合理地猜到这事儿会发生,那就算不能预见。举个例子,地震、海啸这类突然来袭的自然灾害,一般很难早早地就准确知道什么时候会来,基本上就符合不能预见这个条件。
3、然后是能不能避免。就算当事人做了合理的防范,还是拦不住这个状况发生,这就叫不能避免。就拿极端恶劣的天气来说,哪怕提前做了防护工夫,该造成的损害可能还是会出现。
4、还有一点是能不能克服。意思就是这情况发生之后,当事人哪怕拼尽全力,也没法把它带来的影响消除,或者阻止损害结果出现。像全球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个人和一般的组织靠自己的本事往往很难应对,这就属于不能克服。
5、但不是所有紧急突发状况都能满足上面这三个条件。有些人为制造出来的紧急情况,要是能提前预见、可以躲开或者有办法克服,那就不能算不可抗力。比如说施工方违规操作弄出的紧急事故,就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所以啊,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紧急突发状况到底属不属于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