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律师费的承担问题一般遵循谁请律师谁掏钱的原则。就算对方在案件里是全错的一方,正常来说也不用帮另一方付律师费。但有几种特殊情况,对方得承担律师费。
第一种是法律有明确说法的案件。像知识产权被人侵犯的案子、债权人要撤销某些行为的案子,还有担保方面产生纠纷的案子等。在这些案子里,法律站在无过错方这边,允许他们要求有错的那方把合理的律师费给出了。
第二种是合同约定情况。要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写清楚了,一旦闹上法庭,输的一方要给赢的一方出律师费,而且这个书面约定是有效的,那负全责的那方就得为对方的律师费买单。
要是你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得在打官司的时候把这个要求明明白白写进你的诉求里。同时,你得拿出真实、合法、合理的凭证,证明你确实为了打这个官司花了这些律师费。比如,你要有律师事务所开的正规发票等。这样在法官那里才站得住脚,也更容易实现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