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时,三金是否归还女方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三金是男方在结婚登记前送给女方的,这一般会被看成是附带条件的赠与,条件通常就是双方结婚。要是两人已经登记结婚,还一起生活了,那就意味着赠与完成,三金就成了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用还给男方。
不过,要是双方虽然办了结婚登记,却没有一起生活,或者男方因为给三金,日子过得很困难,那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是要求女方返还三金,法院是有可能支持他的。也就是说,要是有这些情况,男方起诉要求还三金,女方可能就得还。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的时候,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三金是由某一方出钱买的,已经交付给另一方,还对三金的用途有约定,法院判决时会把这些当作参考。所以,举证很关键。不管是男方主张要回三金,还是女方主张不用归还,都得拿出能证明相关事实的证据。
简单来说,三金到底要不要还给女方,得根据具体情况,再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