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是一方搞隐瞒实情的要约邀请,就可能牵扯到民事欺诈、缔约过失责任等情况,得根据不同情形处理。
要是隐瞒的实情让对方发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要约,并且这个要约被承诺形成了合同,那受欺诈方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双方要返还因合同得到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损失。
就算隐瞒实情的要约邀请没形成合同,但相对方为了订立合同花了合理成本,那隐瞒方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按规定,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损方可以让隐瞒方赔偿为缔约花的合理费用,像交通费、差旅费、咨询费等。
要是发现对方隐瞒实情搞要约邀请,得赶紧收集保留能证明对方隐瞒行为的证据,像聊天记录、书面文件、证人证言等,这样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