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束后能不能去追究相关责任,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案子是法院判决后结案,而且判决都已经生效了,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差不多就是一个事儿不会再去重新审理了。也就是说,同一个人就同一个事儿、同一诉求,不能再跑去法院起诉了。不过呢,要是后来有了新情况,像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能把原来的判决给推翻;又或者原来的判决在程序上有问题,比如该通知的人没通知到,或者法律用错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去申请再审,来追究相关责任。
要是案子是通过和解、调解结束的,要是有一方发现对方在和解、调解的时候耍了手段,像欺骗、威胁自己,让自己没办法做出真实的决定,那这一方可以去法院要求把和解协议或者调解书撤销掉,之后再去追究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结案之后发现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就算原来的案子已经结束了,也能针对这个新的行为再去追究责任。就拿刑事案件来说,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刑了,后来又发现他之前还有别的罪行没被发现,那司法机关会对这些漏罪展开调查、起诉和审判,最后一起算总账。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判决结案后想申请再审,要尽快收集好新的证据。要是怀疑和解调解有问题,得及时收集对方欺诈、胁迫的证据。发现新违法犯罪行为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