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生保护动物,很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要是有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交罚金。要是情节严重,会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要交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可能要交罚金甚至被没收财产。
这里所说的“收购”,就是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去购买;“运输”指用携带、邮寄、借助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式来运送;“出售”包括直接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加工利用。吃野生保护动物,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非法收购、食用的行为,符合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
不过呢,如果吃的是“三有”保护动物,也就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虽然不会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部门会进行行政处罚,像罚款、没收猎获物这些都有可能。所以啊,大家可千万别去吃野生保护动物,不然可能会面临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