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立案不意味着双方就没商量的余地了。支付令通俗来讲,就是法院根据债主的请求,给欠债的人发的一份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还钱或者给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件。在支付令成功立案之后,一直到欠债的人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并且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反对成立,裁定结束督促程序之前,债主和欠债的人都能坐下来好好商量。
对债主而言,申请支付令就是想把钱要回来。要是在支付令执行的时候,能和欠债的人协商出一个更好的还钱办法,像分期还钱、放宽还钱时间等,那债主就可以和对方谈,然后撤回支付令申请。毕竟最终目的是收回钱,更灵活的还款方案或许更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
对欠债的人来说,如果觉得支付令里说的债务有问题,除了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反对,也可以主动找债主沟通。要是双方能谈拢,达成和解协议,欠债的人按照协议去做,债主也就可以撤回申请。这样就能避免走到强制执行那一步给欠债的人带来更多麻烦,比如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影响个人信用等。
建议债主在考虑撤回支付令申请时,要把新的还款方案落实成书面协议,确保自己权益有保障。欠债的人则要珍惜协商机会,积极还款,避免后续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