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嫌疑人拘留有相关规定。在适用情况上,要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里,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后想自杀、逃跑或者已经在逃的情况,又或者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和别人串供的可能,检察院就可以决定把他拘留。
2、在程序上,检察机关决定拘留嫌疑人后,得交给公安机关去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时候,一定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
3、拘留之后的处置,公安机关抓到被拘留的人后,得在24小时内对他进行审问。要是发现不应该拘留人家,就得马上放了,并且给人家开具释放证明。除了没办法通知或者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不利于侦查这些情况外,公安机关得在拘留嫌疑人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等不利于侦查的情况没了,就要马上通知家属。
4、关于拘留的时间,正常来说,检察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如果觉得需要逮捕,要在14天内做出决定。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做出逮捕决定的时间能往后延1到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