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东西放你家后丢失,要不要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你和对方构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偿保管人只有在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时候,才要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你明明知道东西可能会被盗,却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还让别人随意进出你家,最后东西丢了,这种就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你就得赔偿。
如果是有偿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要对保管物品的损坏、丢失负责。不过,要是物品的损坏、丢失是因为不可抗力、物品自身的自然属性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保管人就不用赔偿。
要是你根本不知道对方把物品放你家,或者对方没经过你同意就放了,那物品丢失你一般不用赔。
总的来说,判断你要不要赔偿,重点在于有没有保管合同关系,以及你有没有过错。在遇到这类事情时,大家要弄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别稀里糊涂就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