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房产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而且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通常就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拿来分割。不过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部分,还有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要是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常见的分割办法,一种是一方得到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还有一种就是把房子拿去拍卖、变卖,然后分割卖房子得到的钱。
要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相当于只赠给自己子女,这房子会被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了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会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要是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
另外,要是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拿到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就得接着还剩下的贷款。要是涉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些特殊性质的房产,分割的时候还得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可见,离婚房产分割很复杂,建议大家把详细情况跟专业律师说一下再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