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车辆买卖是常见的事情,可要是车子卖了之后出了事故,责任该怎么算呢,法院的判决通常会依照下面这些规则来。
要是车辆已经完成交付了,一般情况下原车主就不用担责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大家通过买卖等方式把机动车转让并交付了,但是没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后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这辆车这一方责任的,会先让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要是保险赔完还有不够的部分,就由买车的人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车子交付之后,原车主既没办法实际控制和支配这辆车,也不能从车辆运营里赚到钱,所以让原车主来担事故赔偿责任就不合理了。
可要是原车主有过错,那就要担责了。就像原车主明明知道车辆有缺陷,并且这个缺陷还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或者知道买车的人没有驾驶资格、喝醉了酒等不适合开车的情况,还把车转让出去,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按照原车主过错的程度,让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车辆还没交付,还在原车主控制之下就出了事故,那原车主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会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参考交警部门给出的责任认定,来确定原车主该赔偿多少比例和具体金额。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卖车的时候,要尽快完成交付,并且留存好交付的证据。要是发现车辆有问题或者买车人有不适宜开车的情况,千万别把车卖出去,不然最后可能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