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彩礼首饰的分配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彩礼和首饰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一般会被视作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这是因为这类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有特定指向性。
要是彩礼、首饰在结婚登记后赠与,又没明确只给一方,按照《民法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还有特殊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下面这些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应支持: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共同生活;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实际处理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分配。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