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如果法院驳回起诉,认为不符合诉讼条件,咱得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应对办法。
要是因为主体不合适被驳回,得先搞清楚谁才是正确的原告或者被告。要是原告身份不对,真正有权利的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重新起诉。要是被告弄错了,就得把正确的被告换上再去起诉。
要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驳回,那么当事人就得把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明确表述出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说说,把提出请求的理由讲清楚,并且重新整理好相关的证据,然后再去起诉。
要是因为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或者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被驳回,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如果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纠纷有其他解决途径,比如需要仲裁的,就去申请仲裁;要是该找行政机关解决的,就去找行政机关。要是存在管辖问题,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再次起诉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材料和证据,保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另外,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去做,不然超过时效可能就没法赢官司了。大家要重视这些法律要点,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