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出轨方不一定得赔偿对方精神损失。按照《民法典》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其中涵盖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的出轨行为,若没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重婚指有配偶者又和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无过错方要是主张损害赔偿,得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要是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不支持赔偿请求。
简单来说,仅仅是出轨,没构成法定重大过错的话,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很难得到法律支持;要是构成法定重大过错,就可以依法主张赔偿。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无过错方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