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按照刑法规定,要是有人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实施其他破坏活动,让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有倾覆、毁坏的危险,但还没造成严重后果,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出现了结果加重的情况,也就是造成了严重后果,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一般指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使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
在司法实践里,法院判断是不是属于加重结果,以及最终怎么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像破坏行为的手段、后果严重程度、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故意还是过失等。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情形量刑重,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很重视。要是碰到交通设施被破坏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同时,大家也要遵守法律,不做破坏交通设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