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里的信用卡包含储蓄卡。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就是没有合法依据而持有。常见情形有不少,比如没正当合理的实际需求却持有大量他人储蓄卡;通过购买、拾得、骗取等非法方式持有他人储蓄卡;违背他人意愿,用虚假的授权文件获取他人储蓄卡等。
当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达到5张以上不满50张,就属于“数量较大”。达到这个标准,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司法机关认定时,会综合考虑行为人持有储蓄卡的来源、用途、持有时间、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因素,来判断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不过要注意,要是经过持卡人同意,合法保管、使用他人储蓄卡,这不属于非法持有的情况。大家平时要遵守法律,避免以非法方式持有他人储蓄卡,以防触碰法律红线。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