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时,被告是可以委托父母来帮忙处理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打官司的当事人有权利委托自己的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而父母就属于近亲属的范围,所以被告能让父母参与到离婚诉讼里。
委托的时候,得向法院交一份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份委托书要写清楚委托的事项和权限,权限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另一种是特别授权。一般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只能做一些程序性的诉讼工作,像提交材料、签收法律文书之类的。而特别授权就不同了,代理人有更大的权力,比如可以代替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还能进行和解,或者提起反诉、上诉等实体性的操作。
但要注意,就算被告委托了父母来打官司,在离婚案件中,除了本人没办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之外,被告还是应该亲自出庭。要是真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那就必须给法院交一份书面意见,说清楚自己对离婚以及相关问题的态度和想法。这是因为离婚案件和身份关系有关,法院要听听当事人的真实想法,这样才能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