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里,“不知情”指的是犯罪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从犯呢,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要是犯罪人真的不知情,那他参与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会被按从犯来定罪量刑。
那该怎么判断犯罪人是不是“不知情”呢?这得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分析,像犯罪人的认知能力、行为是否异常、获取信息的条件等,都要考虑进去。要是能证明犯罪人确实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犯罪,就算他的行为在客观上和犯罪结果有一定联系,也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里主观故意这一项。
但有些情况,犯罪人不是完全不知情,只是对犯罪的某些细节不太清楚,不过对犯罪行为的基本性质还是有一定认识的,还参与了犯罪活动并且起到了次要或辅助作用,这种人就属于从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是要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在实际的司法审判中,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