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通常是一裁终局的。这意味着裁决作出后,要是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去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仲裁委或法院都不会受理。比如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选了仲裁来解决纠纷,而且仲裁程序合法,也没有法定可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况,就算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一般也不能再去法院起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当事人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行为,就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审查核实后,有可能裁定撤销。一旦仲裁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能向法院起诉。所以,大家遇到仲裁相关问题,要留意这些特殊情况,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