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里,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后,在某些情况下还是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针对执行标的达成的和解约定。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了怎么解决一件事儿,签了个“和平约定”。
要是有一方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办事,或者只履行了一部分,另一方可就有办法了。既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也能就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选择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受理,接着继续执行程序。不过要注意,申请恢复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就像赶火车有截止时间一样,过了这个时间可就不行了。而且,已经履行的部分要从执行标的里扣除。举个例子,和解协议约定分阶段还钱,一方还了一部分后不还了,恢复执行时,已经还的钱就得从原来要还的总数里减掉。
所以说,签了执行和解协议不代表就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了。当对方不遵守协议时,咱们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在签执行和解协议时,把各项条款明确清楚,一旦对方违约,及时收集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