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遇到仲裁条款却没写具体仲裁委,这仲裁条款还有效吗?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得有请求仲裁的意思、明确仲裁事项,还得选定仲裁委员会。合同里只说要仲裁,却没明确仲裁委,说明双方没就仲裁机构达成有效选择,不符合仲裁协议生效条件,所以仲裁条款大概率无效。
不过也有例外。要是双方之后能达成个补充协议,明确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像签个书面文件确定下来,那仲裁条款还是有效的。另外,结合合同内容、交易习惯等,能把仲裁委确定下来,仲裁条款也可能被认定有效。
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大家有补救办法。拿不准仲裁条款有没有效,一方能找仲裁委做决定,另一方也可以去法院申请裁定。所以签合同时最好明确仲裁委,要是忘了约定,也别慌,及时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解决,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