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家庭暴力,不能只看“他打了我一下”,要结合起因、力度、部位、你是否已停止、他是否出于制止或报复来综合判断。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单次殴打并非绝对不构成,但实践中,若只是争吵中一次轻微击打,且双方都有动手,公安机关或法院也可能按家庭冲突、互殴处理,不一定单独认定为家暴。
具体到你:你先踹了他一脚,若他打你大腿是为了制止你继续踹,且力度与当时危险相当,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制止不法侵害,难以单独算家暴;但若你已经停手,他仍出于泄愤使劲打你,或造成明显淤青、疼痛、就医等后果,则有可能构成家庭暴力。若他经常如此,认定可能性更高。同时,你先踹人的行为也可能让你面临治安责任。
建议:及时拍照、就医、保留聊天记录和报警记录;若再次发生,可报警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双方都动手,警方可能对双方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