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有相关司法解释,咱们平常说的勒索敲诈,在法律上叫敲诈勒索罪,这罪的立案条件有这些。
- 先说行为特征,要是有人对公私财物进行敲诈勒索,一般就是用威胁或者要挟的办法,让被害人把财物交出来。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可多了,有明着说的,也有暗示的。比如说用要实施暴力、把别人隐私抖出来、破坏别人名誉这些手段,给被害人精神上施压。
- 再说说金额标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到五千元以上的,就会被认定为刑法里说的“数额较大”。不过各个省级司法机关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里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像以前因为敲诈勒索被刑事处罚过、一年里因为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对未成年人之类的进行敲诈勒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确定数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认定。
- 最后看看情节方面,如果是多次敲诈勒索,那也会立案追诉。这里的多次指的是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2、只要满足上面说的行为特征,或者达到了金额标准,又或者符合多次敲诈勒索的情节,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现在社会发展快,敲诈勒索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未来在法律实践中,对于这些立案条件可能会根据新出现的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更精准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和单位的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