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概念里,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和刑事处罚是两码事。刑事处罚简单来说,就是违反了刑法,要受到的刑罚方面的制裁,得由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像常见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这些主刑,还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这类附加刑都属于刑事处罚。
而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是在审查案件是否要提交法院起诉时,对于一些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没必要起诉的案件,所作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起诉的三种情况。犯罪嫌疑人根本没犯罪,或者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适用法定不起诉;犯罪情节很轻,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刑的,这种是酌定不起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还是不够,没法达到起诉标准的,会进行证据不足不起诉。
一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那这个案子的诉讼程序就停在检察院阶段了,不会进入到法院审判。因为刑事处罚必须得经过法院审判才能定,没审判自然就不存在定罪和刑罚,所以不起诉不算是刑事处罚。而且,不起诉也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被检察院审查的情况,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要是认为自己符合不起诉的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轻微等,可以通过律师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