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里要是借款人没写还款日期,担保期限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2、要是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办。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往后算六个月。对于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款,债权人随时能要求债务人还钱,不过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结束的日子,就可以看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的日子。
3、举个例子,债权人找债务人要还款,给了债务人一段合理的准备时间,等这段准备时间结束,主债务履行期限就到期了,从这时开始算六个月的保证期间。要是在这六个月里,债权人没找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担责了。
4、总的来说,对于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清楚,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合理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算,往后算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