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房屋未交房时物业费该由谁承担,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正常情况下,房屋没交到购房者手里,物业费不需要购房者掏腰包。按照相关法律,那些已经完工但还没卖出去,或者没交到买家手上的房子,物业费得由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交给物业公司。这是因为在房屋还没交到购房者手上时,购房者既没实际住进去,也没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让他们交物业费不合理。
那怎么判断房子算不算交付呢?一般是以书面交房通知的时间来定。要是房子已经符合交付条件,业主却没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从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始,物业费就得由业主承担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合同里专门对未交房时物业费由谁承担做了约定,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就得按合同来。要是购房者对未交房时物业费的事儿有疑问,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看看购房合同里的条款。要是和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在这事儿上有了争议,可以先试着和对方协商,也能找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帮忙调解。要是协商和调解都行不通,还能走法律诉讼流程,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