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两口子结婚过日子期间,夫妻之间是有相互照顾、给对方提供生活帮助的责任的。要是老公离家之后,不再给老婆生活费,让老婆日子过得很艰难,那老婆随时能去法院告老公,让他尽到照顾的责任,把该给的生活费补上。
2. 在法院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不会非要规定老公得多久没给生活费,老婆才能去起诉。只要因为老公不给钱,老婆连基本的吃穿住行都成问题了,就可以去法院告状。
3. 老婆去起诉的时候,得把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交到有权力管这个案子的法院。证据可以有夫妻俩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有能证明自己日子不好过、老公没给生活费的东西。法院收到案子以后,会看看夫妻俩的实际情况,比如说两人挣多少钱、生活开销有多大,然后来确定老公该给老婆多少生活费。
4. 如果法院都判了老公要给生活费,但他还是耍赖不给,这时候还能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让他把钱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