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条要是超过了20年,就会碰到诉讼时效方面的问题。按照咱们国家法律的说法,要是从权利被损害那天开始算超过了20年,法院一般就不会再提供保护了。不过呢,要是有一些特殊的状况,法院也能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不是延长这个时间。
2. 要是借条已经超过20年了,得先看看有没有让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比如说在这20年里,债权人跟债务人要过钱,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之类的,要是有这些情况,诉讼时效就得重新开始算了。
3. 要是不存在上面说的那些让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债权人还能跟债务人商量商量,看看对方愿不愿意主动把钱还了。要是债务人愿意主动还钱,之后再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把钱要回去,那是不行的。
4. 要是商量也没商量出个结果,债权人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拿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来反驳,那债权人打官司可能就赢不了。但要是债务人没提诉讼时效这个事儿,法院可不能自己主动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来判案。
对于超过20年的借条,债权人可以先去收集一下有没有让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接着试着跟债务人协商。要是协商没成功再去起诉,得考虑债务人会不会拿诉讼时效来说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