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也有不起诉的可能,但不是一定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法定不起诉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不管嫌疑人认不认罪认罚,都要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按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可免除刑罚,检察院能决定不起诉。即便嫌疑人不认罪认罚,只要符合条件,检察院从诉讼经济、公共利益等方面考虑,也可能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和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没关系。
但要是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嫌疑人不认罪认罚,检察院通常会依法起诉。法院量刑时,也不会因认罪认罚从轻处理。所以,盗窃案嫌疑人不认罪认罚不一定不起诉,要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综合判断。遇到这种情况,嫌疑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争取合理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