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你和伴侣打算通过协议离婚,那《民法典》里有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可得了解清楚。当你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给你们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一天开始算,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内,要是夫妻双方有一方突然不想离了,那反悔的这一方带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处,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就会给一张《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这婚就暂时离不成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俩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也就办不成了。
也就是说,只要《民法典》没被废止,相关的条款也没被修改,办理协议离婚就一定会有离婚冷静期。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决定离婚前一定要冷静思考,别冲动行事。要是在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了,就及时去撤回申请,避免后续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