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诉讼里,证据不足都会带来不利后果。下面就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个方面给大家讲讲。
先看民事诉讼。打官司有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谁提出了主张,谁就得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要是对方证据不够,没法达到“高度盖然性”这个证明标准,简单讲就是没办法让法官觉得他说的事儿很可能是真的,那他就要承担不好的结果,法院大概率会驳回他的诉讼请求。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里,要是有人说对方违约,却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违约事实和自己的损失,那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他赔偿损失的要求。
再说说刑事诉讼。这里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就是说控方得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要是证据不足,没法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就要做出无罪判决。比如盗窃案中,如果指控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还有合理的疑点,那法院就会判被告人无罪。
最后是行政诉讼。在这类诉讼中,行政机关是被告。要是它证据不足,没办法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法院就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这个行政行为,还可能让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可见,不管打哪种官司,证据不足,主张的一方都可能败诉。所以大家打官司一定要重视证据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