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打官司时请律师的费用得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自己出。这就是民事诉讼里“谁请律师谁付钱”的常见原则。
但也有特殊情况,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律师费能让败诉方来承担。一种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子,还有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纠纷的案子,要是胜诉了,胜诉的一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约定好了,如果有一方违约或者引发了纠纷,违约的那一方要承担对方为解决纠纷付的律师费。这种情况下,要是闹到了法院,守约一方要求对方出律师费的诉求通常能得到法院支持。
另外,在某些侵权案件中,如果侵权方的行为特别恶劣,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让侵权方承担一部分律师费。
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得拿出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合同,还有对应的律师费发票,而且这个费用得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行。不然,可能就没办法让对方承担律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