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被迫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受胁迫的一方有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受胁迫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那天开始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不过要注意,如果从签订这份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过了五年还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啦。
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份因胁迫而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这里说的一年和五年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一样哦。除斥期间不会像诉讼时效那样,遇到一些情况能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一旦这期间过完,撤销权就没了。
要是受胁迫方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行使了撤销权,协议被撤销后,就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受胁迫方得证明自己签协议时是被胁迫的,得拿出证据,比如相关的录音、录像,或者找证人来证明自己是被迫签的协议。很多人会把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搞混,以为也能中止、中断,这是常见的认知误区。大家在遇到这种事儿时,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尽快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