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诉讼费谁来掏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遵循败诉方负担原则,也就是败诉方要承担诉讼费用,不过要是胜诉方愿意自己承担,那也没问题。
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该掏多少诉讼费。共同诉讼里当事人败诉,法院会按照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分担数额。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当事人要是撤诉,案件受理费就得原告或者上诉人自己出。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成普通程序后,原告得在收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那天起七天内补交费用,要是没正当理由还不按时足额交,就按撤诉处理。
还有,如果当事人因为自己的原因,没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时拿出新证据,导致诉讼费增加了,这多出来的费用就得他自己承担。大家打官司时要留意这些诉讼费负担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