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揽装修工作时受了伤,责任怎么划分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定作人和承揽人是承揽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让第三人受到损害,或者自己受了伤,一般情况下定作人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人的时候有过错,那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了。举个例子,定作人明明知道承揽人没有相应的装修资质,还是选了他;或者在装修工作上给出错误的指示,导致承揽人受伤,在这些情况下,定作人就要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要是承揽人把一部分工作转包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在工作时受伤,转包要是合法的,原来的承揽人一般只有在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要是转包不合法,原来的承揽人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装修工人是受雇于承揽人的,工人在干活时受了伤,雇主也就是承揽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事故受伤,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那他们就得和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旦发生了伤害事故,各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过错程度,依照法律承担相应责任。要是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