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不少人会约定双方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这种约定其实是选了两个以上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来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
要是合同起了争议,原告能在自己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里,选一个去起诉。但要是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了,那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管这个案子。要是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了,会把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法院。
不过要留意,如果合同里约定的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不符合级别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规定,那这个管辖约定就无效了。这时候,就得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因为合同纠纷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大家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管辖约定是否合规,避免后续出现管辖方面的麻烦。要是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