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关的时间是能算进服刑时间里的。
按照《刑法》规定,要是被判管制,刑期是从判决开始执行那天起算。要是在判决执行前就已经被关在看守所了,那么关一天能抵两天的管制刑期。这是因为管制这种刑罚,不会把罪犯关起来,只是对其部分自由进行限制,罪犯是在公安机关监管和群众监督下接受改造的,和完全剥夺自由的羁押不一样,所以折抵比例就是关一天抵两天。
2、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日起算。在判决执行前被关在看守所的,关一天就能抵一天的刑期。因为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刑罚,和在看守所被关的状态一样,本质上都是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折抵比例是一比一。
简单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判刑前,要是在看守所被关过,这段时间能按上面说的规则折抵相应刑期。这样的规定很公平,能避免对犯罪分子重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