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面对对方事后要钱的情况,不能简单决定给或不给,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事故发生以后,双方针对赔偿事宜达成了有效的协议,而且已经履行完毕,同时这个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可以撤销的情况,那么对方在事后没有正当理由又来要钱,咱就可以拒绝。打个比方,双方当时说好了赔多少钱,也都给了,对方之后又突然说还要钱,这就没道理了。
要是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存在问题,那就得看对方要钱有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要是撞人者有错,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就得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撞人者开车没注意撞了人,那他就有过错,要赔偿对方因为这次事故受到的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如果对方事后要的是合理范围内的这些赔偿费用,撞人者就应该给。但要是对方要的费用明显不合理,像过度的医疗费用,或者没有证据支持的赔偿项目,撞人者就可以拒绝。
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先试着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让对方走法律途径,让法院来判断赔偿是不是合理,具体该赔多少。这样能保证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公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