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挪用公款后补齐,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挪用公款数额没达到犯罪标准,单位一般会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像警告、记过、降职这类,同时会要求他们退还挪用的钱,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而当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一定期限没还,或者不管期限,只要是把钱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者挪用资金罪。就算补齐了钱,司法机关还是可能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不过因为补齐钱属于退赃表现,法院量刑时会从轻处罚。要是挪用情节比较轻,在案发前就已经把本息全部还上了,结合其他情况,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要是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这里要注意区分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国有单位财务人员,要是利用职务之便把公款挪给个人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那就是挪用公款罪。非国有单位财务人员,把本单位资金挪给个人用或者借给别人,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挪用资金罪。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清楚,挪用公款可不是小事,就算补齐也不一定能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