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签了名,就得按照担保方式承担相应责任,主要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这两种。
要是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要承担责任。债权人得先去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等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还是没办法让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不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这个权利就没了。
而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了。当主合同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到了,债务人没还钱,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能直接让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不用先找债务人,能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还钱。
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范围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要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那就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责任。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讨,拥有和债权人一样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大家做担保人时可得想清楚,了解自己要承担的责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